一 项目名称:公司变更
(二 )项目类别:许可
(三)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对象及范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以下)
(五)办理条件:连云港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①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变更经营范围:①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③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提请注意: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六)办理程序: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八)费用情况:
1.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2.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3.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收费为100元。
4.补换执照正本收取费用50元。
5.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6.公司(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九)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十)办理部门名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十一)办理地点、邮编: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 100069
(十二)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十三)联系电话:88888888
(十四)网上表格下载:可以提供表格下载
(十五)网上办理情况:可以实现部分程序的办理
网址:http://ft.baic.gov.cn
(十六)监督电话;8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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