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会计事务公司 尹会计19505131393 服务范围:连云港工商注册,公司注册,会计代帐,代理记账,代理公司注册等服务,
新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连云港股分有限公司设立注册应符合的条件
新闻来源:    点击数:3301    更新时间:2013/10/11 15:36:11    收藏此页

条 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 连云港工商代理注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程 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登记
(1)申请人 董事会
(2)需提交的文件
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工商部门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验资证明;
   (六)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姓名及住所;
   (七)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住所。
3、 核准登记
工商管理部门自接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

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4、 公告
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文章来源http://www.lyghangxing.com
   

总页数:1  第  1    页 
上一篇:异同比较—工商注册注册资金与实收资本   下一篇:代理记账的设立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返回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尹会计19505131393
邮  箱: 497676966@qq.com
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版权所有©盛德会计事务连云港有限公司  |信通网络- 连云港网络公司 技术支持  网站管理